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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1
| 8年內34件起職災,明年7/7起高空作業車必須上16小時教育訓練
▲勞動部指出高空工作車在明年7/7起要接受16小時教育訓練。(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28)日指出,勞工從事高空作業屬於高危險工作,根據統計分析101年至109年重大職災案例,
發現高空車肇災共計34件,其最主要的原因為勞工不熟悉高空車操作及未落實安全管理規範所致。
為防止人為操作不當造成之職業災害,勞動部規定高空車操作人員應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並自111年7月7日實施,以提升其專業能力。
高空工作車為乘載工作人員至高處作業之機械,常用於電力供應、電信、建築、土木、運輸、倉儲及廣告招牌等行業,
國內相關操作人員概估約有1萬5,000人,勞動部,為預先防範災害發生,勞動部已在110年7月7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規定高空車操作人員應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
高空車訓練分為學科及術科實習各8小時,為利相關訓練單位依規定辦理該項訓練,勞動部已完成「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術科實習規範」,
並編撰「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科教材」,及培訓100名以上之合格術科(含學科)種子講師等配套措施,訓練單位即日起可依規定規劃建置實習場地。
另外,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6條第2項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科教材」業經勞動部統一編製,
訓練單位應使用該教材,不得自行編製。請訓練單位配合籌備該項訓練相關事宜,以利事業單位的高空車操作人員完成該項訓練,保障其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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